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、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、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管理局,各直属学校(单位):
为激励全市广大中小学(幼儿园)校长(园长)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,鼓励广大校长(园长)积极进取、开拓创新,切实提升学校办学品质,造就一支政治过硬、品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,根据《南通市中小学教师培养激励办法》(待出台),拟遴选认定2022年度南通市“优秀校长”50名。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。
一、范围及名额
面向全市中小学(幼儿园)、中等职业学校、特殊教育学校在职校(园)长(含书记、园长及副职)遴选认定,其中副校(园)级干部一般上不超过推荐数的30%,已获评南通市“领航校长”的不参加遴选。各地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。
二、推荐人选条件
推荐人选须为现任中小学(幼儿园)校级领导,且担任校级领导职务3年(含)以上,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办学方向正确,道德修养高尚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厚植教育情怀,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,能团结带领学校教师真抓实干,是教师及家长心目中的务实校长。为人正直、作风正派、勤政廉洁,无信访举报和违规办学行为。
(二)教育理念先进,管理能力突出。具有强烈的课程改革意识,课程领导力强,能以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指导全校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成果。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严谨踏实,努力开展学校管理制度改革,初步建立了符合学校实际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。团结协作意识强,能团结学校班子成员,引领教师专业成长,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和影响力。
(三)育人特色鲜明,办学实绩突出。学校文化氛围浓郁,办学特色鲜明,学生全面发展,在培养学生个性化发展方面有一定的建树和成效。学校教育教学业绩稳步提高,各项工作在相关考核评比中领先或与往年相比有较大幅度提高,办学效益家长满意、社会公认,在学生发展、服务地方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。
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职务,但须至少满足如下条件中的1项。
1.本人或学校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党委、政府或者教育系统市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。
2.本人近五年获得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或教育研究成果奖(署名位次前三)。
3.学校在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中位列第一等次。
三、遴选认定程序
(一)申报推荐。各地各校根据分配名额,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申报人员所在学校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,同意推荐得票率须达到80%以上。办学业绩须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报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推荐人选。
(二)评议审议。市教育局组建评审专家组,对推荐人选进行差额综合评议,评议结果由市教育局党组审议通过后,确定为正式提名人选。
(三)公示认定。提名人选及其简要事迹在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认定为2022年度南通市“优秀校长”,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励。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1.申报人填写《2022年度南通市“优秀校长”申报表》(附件2),经学校、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报送。
2.《2022年度南通市“优秀校长”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由各县(市、区)教育主管部门、各市直学校填写盖章。
3.精选图片2-3幅,要求与工作相关,图像清晰,主题突出,附文字说明。
4.纸质版材料(A、装订成册:《申报表》一份、办学业绩、佐证材料复印件,单位审核盖章;B无需装订:《申报表》一式三份、图片、汇总表)于8月16日报送至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四楼,同时将电子版(《申报表》、办学业绩、Excel格式汇总表)打包发送至邮箱ntjyrsc920@163.com,
联系人:邓荷蓉;联系电话:85098830。
附件:
1.2022年度南通市“优秀校长”推荐名额分配表
2.2022年度南通市“优秀校长”申报表
3.2022年度南通市“优秀校长”申报汇总表
关于遴选认定2022年度南通市“优秀校长”的预备通知(0729定稿).doc
南通市教育局
2022年7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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